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教育大省建设规划的通知
(皖政〔2009〕8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安徽省职业教育大省建设规划(2008-2012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九年七月三十一日
安徽省职业教育大省建设规划
(2008-2012年)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对教育事业发展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落实《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加快实施工业强省战略,实现我省向人力资源强省的跨越,满足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技能型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的迫切需要,服务安徽崛起大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充分认识建设职业教育大省的重要战略意义
“十五”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省职业教育进入快速发展期,规模持续扩大,质量逐步提升,体系日益完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不断增强,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共同发展的新格局初步形成。2008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655所,招生37.26万人,在校生93.1万人;高等职业院校64所,招生15.9万人,在校生40.9万人。2005年以来,全省职业院校为社会输送了120多万名技能型人才,培训了550多万名城乡劳动者,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我省职业教育的改革发展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方面,基础能力建设薄弱、体制机制创新乏力、政策措施落实不力,难以保障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优质职业教育资源短缺,人才培养的规模、结构、质量难以满足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
职业教育是一项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基础性工作,经济社会越发展,职业教育就越重要。当前,我省已进入厚积薄发、加速崛起的发展新阶段。建设职业教育大省,是将我省巨大的人口压力转化为强大的人力资源优势的必由之路;是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实施工业强省战略的必然选择;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高农民整体素质的迫切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安徽科学发展、加速崛起进程,促进教育公平、社会就业、改善民生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建设职业教育大省的重大意义,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抢抓机遇,锐意创新,扎实苦干,加快建设职业教育大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