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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市财政局的工作职责
  (一)积极向省财政厅汇报,做好中央和省级资金的争取工作。
  (二)将工程配套所需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会同市教育局及时提出国家、省和市级资金分配建议,保证及时足额拨付资金。
  (三)加强对资金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四)监督落实建设工程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五)积极筹措和管理资金,检查资金使用情况,确保专款专用。
  四、市建委的工作职责
  (一)协调、指导鉴定单位、加固设计、施工等单位的技术力量安排,并按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实施行业监管;开展技术培训、指导和技术服务。
  (二)加强对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督促相关单位严格执行建设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工程的评估和验收。
  五、市房管局的工作职责
  (一)负责校舍中房屋的安全鉴定工作,确定校舍是否需要加固改造或拆除重建,配合教育部门建立校舍安全信息档案。

  (二)积极做好工程实施的相关工作。
  六、市国土资源局的工作职责
  (一)为工程的实施提供相关的地质灾害隐患情况,并提出防范措施。
  (二)负责工程相关地质安全评估的协调和技术指导。
  (三)在严格执行国家土地政策的同时,协调保证工程建设用地;协助确需征用或者变更用地性质的项目学校办理相关手续,保证工程顺利实施。
  (四)积极做好工程实施的相关工作。
  七、市水利局的工作职责
  (一)根据国家关于水情、旱情、汛情发生的有关规定,及时为工程或校舍所在地区提供最新水情、汛情相关信息,并提出应对措施的建议。
  (二)宣传防汛、排涝、防洪知识,提高学校及中小学生避险自救的能力。
  (三)积极做好工程实施的相关工作。
  八、市地震局的工作职责
  (一)参与指导校舍加固改造工程,指导校舍建设的选址和场址安全性评估,确定新建和加固改造校舍的抗震设防要求。
  (二)指导中小学校开展防震减灾知识普及教育及地震应急避险、自救互救培训与演练。
  (三)积极为工程的实施提供相应的技术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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