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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物价局关于锦华华庭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基准价格的批复

武汉市物价局关于锦华华庭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基准价格的批复
(武价函[2009]23号)


武汉锦华安泰实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核经济适用房销售价格的报告》(锦华安泰办字[2009]001号)收悉,根据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和《武汉市实施<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管理办法>细则》及有关政策规定,我局对你公司申报的锦华华庭经济适用住房项目(11层小高层框剪结构住宅房屋,建筑面积5986.09㎡;18层高层框剪结构住宅房屋,建筑面积23374.51㎡),进行了现场勘察和建设成本审核。
  经研究,“锦华华庭”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基准价格审定为:11层小高层框剪结构住宅房屋每建筑平方米2810元;18层高层框剪结构住宅房屋每建筑平方米2896元。
  楼层调节后的销售价格,严格按照附表中的楼层调节价格执行。
  在房屋销售过程中,你公司除了可以按规定收取未计入成本的代收代付费用外(必须在购房合同中标明),不得以任何名目另行收取其他费用。
  附:锦华华庭住宅楼层调节价格表

  二○○九年六月十六日

  附表:
  锦华华庭11层住宅楼楼层调节价格表

  基准价格2810元/平方米

楼层

调节价

楼层调节率(%)

1

2806

-0.14

2

2807

-0.11

3

2808

-0.07

4

2809

-0.04

5

2810

0.00

6

2810

0.00

7

2811

0.04

8

2812

0.07

9

2813

0.11

10

2814

0.14

11

281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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