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物价局转发省物价局关于做好当前食盐市场供应工作的紧急通知
(武价商[2009]78号)
各区物价局、湖北省盐业总公司武汉分公司:
现将《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关于做好当前食盐市场供应工作的紧急通知》(鄂价电[2009]1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我市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强食盐市场价格监管。加大对食盐价格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做好食盐价格的监管工作,确保食盐价格稳定。充分运用提醒告诫手段,引导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增强执行国家食盐价格政策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市场价格环境。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擅自涨价和变相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