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办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环保局、相关区县政府
完成时限:2009年12月底
二十、完成水源保护地等重点地区非正规垃圾填埋场现状调查、风险等级评价、治理计划和方案。启动北天堂等北运河流域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治理。
主要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
协办单位:市市政市容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
完成时限:2009年12月底
二十一、建立健全市、区县、街道和乡镇、社区和行政村“四级”垃圾管理体制,开展试点工作。
主要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市政市容委
协办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农委、市编办、市社会办
完成时限:2009年12月底
二十二、开展餐厨垃圾排放登记试点,制定相应管理办法。
主要责任单位:市市政市容委
协办单位: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各区县政府
完成时限:2009年12月底
二十三、制定环卫设施周边规划控制办法。
主要责任单位:市规划委、市环保局、市市政市容委
协办单位:市国土局、相关区县政府
完成时限:2009年12月底
二十四、研究制定新建宾馆、饭店、餐饮街、度假村和高校校区等配套建设餐厨垃圾处理设施标准,并加强日常监管。
主要责任单位:市市政市容委、市规划委、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商务委、市教委、市旅游局、相关区县政府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质监局
完成时限:2009年12月底
二十五、研究制定生活垃圾“零废弃”管理试点的标准和办法。
主要责任单位:市市政市容委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教委、市园林绿化局、市商务委、市旅游局、市工商局、市农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首都精神文明办、各区县政府
完成时限:2009年9月底
二十六、制定新建、改建和扩建居住小区和社会单位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及配套建设相关设备设施的管理办法,并与规划审批和竣工验收备案相衔接。
主要责任单位:市市政市容委、市规划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