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制定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项目验收标准、资金管理办法,在城八区新建再生资源回收站点300个,完成13个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建设。
主要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各区县政府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市政市容委、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工商局
完成时限:2009年12月底
十四、开展网上预约回收,并公布电话和可回收物品。确定每月最后一个星期六为全市再生资源收集日,组织开展相关活动。
主要责任单位:市商务委
协办单位:相关区县政府、市财政局、市市政市容委
完成时限:2009年8月底
十五、加强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与盈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等重点再利用企业对接,打造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化链条。
主要责任单位:市商务委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
完成时限:2009年12月底
十六、按照《商务部、
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通知》要求,实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规范行业监督管理。
主要责任单位:市商务委
协办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各区县政府
完成时限:2009年12月底
十七、制定“净菜上市”工作方案,并开展试点。
主要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商务委
协办单位: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市市政市容委、各区县政府
完成时限:2009年12月底
十八、完成12个现有垃圾处理设施填埋气治理和渗沥液处理设施改造前期工作。
主要责任单位: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门头沟区、房山区、通州区、顺义区、平谷区、怀柔区、密云县、延庆县政府、市市政市容委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
完成时限:2009年12月底
十九、启动7个垃圾处理设施双向称重计量系统升级改造,开展垃圾处理设施在线监管系统项目前期工作。
主要责任单位:市市政市容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