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规划委等九部门关于北京市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9]3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规划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安全局、市工商局、市新闻出版局、市保密局、市文化执法总队、市通信管理局、北京卫戍区司令部等部门制订的《北京市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九年六月十七日
北京市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市规划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安全局、市工商局、市新闻出版局、
市保密局、市文化执法总队、市通信管理局、北京卫戍区司令部)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测绘局等部门关于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4号)以及测绘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部、工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保密局、总参测绘局等部门制订的《全国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国测管字[2009]12号),切实做好本市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现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
北京市测绘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围绕地理信息获取、提供、使用、生产、出版和传输等重要环节,严厉打击各种非法测绘活动,进一步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在保障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前提下,促进本市地理信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用一年时间开展整顿和规范工作,严厉打击各种非法测绘活动和非法提供互联网地图出版服务等行为,重点查处地理信息泄密和窃密事件,使地理信息市场秩序明显好转,政府监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地理信息产业更加健康发展。
三、工作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