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8-2009年度应急管理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优秀应急值守员的通报
(陕政办字〔2009〕14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8-2009年度,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全省应急管理会议精神,着力推进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不断完善应急预案体系,积极组织应急演练,广泛开展科普宣教活动,深入推进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成功应对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害等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绩,涌现出一批勇于创新、真抓实干、成绩突出的先进典型。
由各单位申报、推荐,省应急办组织专家评审和实地考察,经省政府同意,对西安市等3个设区市政府、省教育厅等7个部门、西安市碑林区等11个县(市、区)授予“陕西省应急管理先进单位”称号,对逄国哲等33名同志授予“陕西省应急管理先进工作者”称号,对宋修喜等32名同志授予“陕西省优秀应急值守员”称号,并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同时,号召全省各地各部门广大干部职工和应急管理工作者,要以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为榜样,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推动我省应急管理工作取得新的成绩,为构建平安和谐陕西作出新的贡献。
附 件:2008-2009年度应急管理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优秀应急值守员名单
二○○九年六月三十日
附 件:
2008-2009年度应急管理
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优秀应急值守员名单
一、先进单位:
(一)设区市政府
西安市人民政府
咸阳市人民政府
渭南市人民政府
(二)省级部门
省教育厅
省公安厅
省卫生厅
省环保厅
省安监局
省气象局
西安铁路局
(三)县(市、区)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
眉县人民政府
礼泉县人民政府
宜君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