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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决定

  20.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积极推进旅游景区事业单位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按照统一规划进行旅游开发、建设和经营。鼓励和支持大企业以参股、兼并的形式取得旅游景区经营权,成片开发精品旅游景区。设立旅游产业发展基金,组建专业旅游投资公司,构建旅游产业开发融资平台。建立银企、银政旅游项目开发合作机制,扩大旅游投融资规模。加强与世界旅游组织及其他国际旅游机构的交流与合作,积极争取国际金融机构软贷款和国外基金组织投资。

  21.做大做强骨干企业。坚持大企业引领、大项目支撑、大市场运作,实施集团化发展战略及品牌战略。支持国内外有实力的企业集团带资金、带管理、带客源进入陕西从事旅游经营活动。鼓励国内外大旅行社或旅游集团来陕设立分支机构。引进国内外著名饭店连锁集团,促进旅游饭店品牌创建和管理模式创新。加大对现有旅游企业的改造和整合力度,通过上市、兼并、联合、重组等方式,实现企业规模集团化、经营网络化。加大国有旅游企业改革力度,推动旅游企业资本多元化。省、市旅游集团要走资本运作的路子,尽快实现由管理型向投资型的转变。

  七、不断优化旅游发展环境,提升产业整体素质

  22.加强区域旅游经济合作。积极推动旅游产业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进一步提升与国内相关省(区、市)旅游合作水平,积极构建无障碍旅游区,联合编制规划、开发产品、宣传促销、培养人才。

  23.加强旅游安全与质量体系建设。落实旅游经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建立健全旅游安全教育、预防、检查、报告、应急处理、紧急救援、善后处理及保险赔付等制度。4A级以上景区和大型山岳型景区要逐步建成数字化景区。制定全省酒店、餐饮、购物统一服务标准,完善地方旅游标准化体系。实行旅游餐馆、商店推荐制,引导旅游企业诚信经营,全面提升旅游接待服务水平。

  24.加大旅游执法和市场监管力度。省、市、重点县(区)要建立健全旅游执法机构,完善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各级公安、交通运输、卫生、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物价等部门要依法加强对旅游市场的监管,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25.实施科教兴旅战略。发挥我省高等教育资源优势,加强对旅游新业态的研究,增强旅游科技创新能力,培育旅游职业经理人队伍。建立陕西旅游职业教育培训基地,发展旅游职业教育,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工作,逐步形成学历教育、职业教育和培训相结合的旅游教育培训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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