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实施品牌带动战略,创新市场开发机制,强化旅游宣传推广与促销工作
15.立足历史人文、自然生态两种旅游资源,大力开拓国际国内两个市场。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欧、美、日、韩、东南亚等主要客源市场,挖掘和培育印度、俄罗斯等新兴市场,大力开发港、澳、台市场,重点拓展环渤海地区、长三角地区、珠三角地区和我省周边客源市场,扩大市场占有率。
16.打造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旅游品牌。创作形象鲜明的主题口号,设计特色突出的宣传标志,着力提升陕西旅游目的地的知名度和吸引力。重点打造以古都西安、兵马俑、法门寺、黄帝陵等为代表的中国历史文化精华游品牌,以千里秦岭、千曲黄河、千水汉江为代表的山水生态度假旅游品牌,以圣地延安为代表的红色旅游品牌。依托国家品牌旅游线路,联合西北五省区,打造“丝绸之路”经典国际旅游线路品牌;联合北京、上海、桂林、广州等城市,打造“经典中国”旅游线路品牌;联合江西、湖南、贵州、四川等省份,打造“红军长征”红色旅游经典线路品牌;联合黄河沿线主要省份,打造“黄河文明”旅游线路品牌;联合长城沿线省份,打造“万里长城”中华文明精品线路品牌。进一步加强对旅游节事活动的策划、包装,打造具有国际和国内影响力的旅游会展。
17.完善市场推广机制。在举办文化、文物、外事、宣传、广电、商贸、体育、会展等各类活动中要大力宣传陕西旅游;加强对旅游市场的调研与分析,编制和实施全省旅游市场宣传推广计划;创新旅游宣传推广方式,在境外主要客源地设立办事处,积极邀请旅行商与媒体来陕考察,加快网络营销渠道建设,提高陕西旅游宣传品发放覆盖率,在陕西卫视黄金时段开设旅游专栏节目;鼓励旅游企业开展宣传和营销活动,加强与主要客源国(地区)、周边省区和各类旅游机构的合作和交流,逐步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参与、区域联合的大旅游、大市场、大推广格局。
18.积极推进国民休闲旅游。制定全省国民休闲计划,落实带薪休假制度,扶持开展休闲度假专项业务示范活动,加强休闲旅游区域联合和行业协作,促进国民休闲旅游快速发展。
六、深化改革,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与投融资体系,增强旅游企业经营活力和市场竞争力
19.大力发展非公有制旅游经济。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进入旅游产业,不断提高旅游产业非公有制经济的比重。除法律禁止的领域外,旅游业向社会资本全面开放。鼓励社会各方采取项目特许权、运营权、旅游景区门票质押担保和收费权融资等方式,参与旅游项目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