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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决定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决定
(陕政发〔2009〕48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提升陕西旅游产业的整体实力和市场竞争力,使旅游产业在加快西部强省建设进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特作如下决定。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努力把旅游产业培育成为重要的支柱产业

  1.充分认识旅游产业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旅游产业是市场前景广阔、发展潜力巨大、综合带动力强的新兴产业,加快旅游产业发展,对于拉动第三产业、调整经济结构、拓展就业空间、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优化发展环境、扩大对外开放、弘扬优秀文化、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陕西历史悠久、山川秀丽、文化积淀深厚,旅游资源得天独厚,是知名的国际旅游目的地,蕴藏着巨大的发展潜力。

  2.进一步增强加快发展旅游产业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旅游消费需求迅猛增长,为旅游产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和广阔的市场空间。随着各省、区、市旅游产业发展步伐不断加快,旅游投入持续增长,旅游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机遇意识和危机意识,树立“不进则退、慢进也是退”的理念,用更新的思路、更大的力度、更好的举措抓旅游产业,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实现旅游大省向旅游强省的转变,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二、牢固树立大旅游观,进一步明确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3.进一步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围绕建设西部强省目标,调整旅游产业结构,实施品牌战略,创新宣传促销方式,培育具有陕西特色的旅游新产品、新业态,实现旅游产业发展从政府主导向政府引导、市场为主转变,从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从单一传统观光旅游向文化旅游、休闲旅游、会展旅游、商务旅游相结合转变,从单纯注重经济功能向更加注重发挥旅游业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综合功能转变,做到速度、质量、效益相统一,产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就业、社会发展相协调,把旅游产业培育成为陕西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和新的增长点。

  4.旅游产业发展目标。到2012年,旅游总收入年均增长20%以上,相当于全省GDP的比例力争提高到13%。到2020年,旅游总收入相当于全省GDP比例提高到20%左右,处于全国先进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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