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为有效遏制社区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扩散和蔓延,科学有序地开展防控工作,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防控能力,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联防联控机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迅速行动起来,成立甲型H1N1流感社区防控领导组,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社区居委会等部门密切配合,对辖区学校、托幼机构、养老院等开展健康监测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对密切接触者实行集中医学观察或居家医学观察。
二、完善机制,加强疫情监测与疫情报告。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和负责人带班制度,保障通讯畅通,医务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所有在岗人员要戴口罩。要随时掌握疫情动态,发现甲型H1N1流感病人,特别对聚集性病例、住院病例和暴发事件要按规定程序在第一时间内报告疫情,并认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及时上报。对密切接触者要逐一进行登记、造册,跟踪医学观察,配合疾控部门的流调人员做好疫情调查。
三、强化首诊负责制,实施分类诊治与管理。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前来就诊的患者要进行体温检测,加强预检分诊,做好登记和门诊记录,对发热和上呼吸道感染病人提供外科口罩等防护用品,并告知到就近设立的发热门诊就诊。在出现甲型H1N1流感社区流行时,做好较轻病人的收治工作,并对居家治疗的轻症病人予以健康指导。
四、加强培训,提高社区人员甲型H1N1流感防治能力。
市卫生局负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防治甲型H1N1流感师资培训,各区(市)卫生局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负责全体医务人员培训,掌握甲型H1N1流感症状,诊断标准和流行病学调查方法和消毒等知识,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应急处置能力。
五、加大健康教育宣传力度,普及防控知识。按照科学、客观、适度的原则,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宣传甲型H1N1流感可防、可控、可治,宣传科学防护知识,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病能力。教育广大群众科学参与防控、监督防控,鼓励和引导公众一旦有流行病学史并出现流感样症状,要立即主动就医,并主动及时报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县(市、区)疾控中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建立与居民的信息沟通渠道,解答居民提出的问题,帮助居民解决思想问题和实际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