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定点医疗机构人员培训,主要包括6方面内容:①新农合基本政策;②新农合基本用药目录;③新农合基本诊疗项目;④新农合信息系统与HIS的对接;⑤在线审核与网络结算;⑥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施治的监管等。
3、新农合信息化建设
利用国家补助资金,对全市十县(市、区)县级新农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分三年实施,2009年支持8个县(市、区)。
4、新农合监测县和试点工作建设
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领导组会议确定太原市开展以市为单位统筹试点,晋源区和阳曲县为省卫生厅确定的省级重点监测县。市合医中心要完善市级统筹试点方案,稳步推进各项试点工作。重点监测县要动态分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指标,探索运行规律,及时发现影响因素,提供研究线索,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制定提供依据。
三、项目组织实施
(一)组织形式
市、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负责组织领导新农合经办机构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结合实际充实培训资料,对经办机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县、乡定点机构人员培训由各县(市、区)卫生局指导本级经办机构组织实施;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人员培训由市级新农合经办机构组织实施;
县级新农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由市卫生局负责制定总体规划,县(市、区)卫生局组织县级经办机构具体实施。
新农合监测工作,由省卫生厅制定监测工作方案和监测指标体系,监测县定期完成指定数据收集、整理和上报,并配合开展新农合专项调研和数据采集工作,及时完成监测工作总结并上报;市卫生行政部门和新农合管理机构负责指导、监督监测县和试点项目的实施和监测信息收集,项目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和新农合经办机构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二)资金安排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员培训
新农合管理和经办人员培训,培训7天,按照每人每天补助120元,每人补助840元。
新农合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人员培训,培训7天,按照每人每天补助120元,每人补助840元。
新农合县、乡两级定点医疗机构人员培训,培训4天,按照每人每天60元的标准,每人补助240元。
2、新农合信息化建设
太原市十县(市、区)全部纳入国家补助项目,每个项目县(市、区)补助15万元。用于新农合信息化管理、设备设施配备、网络通讯资费、软件升级维护费等。迎泽区、杏花岭区例入第二批实施计划,补助资金2010年上半年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