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目前,全年规划建设的73个垃圾处理项目,累计已建成9个(含规划建设外6个)、在建38个(含规划建设外9个)、未开工41个。
1、已建成项目情况。已建成项目9个(武汉市陈家冲、宜都市、枝江市、十堰市刘家沟、竹山县、咸丰县、广水市、潜江市、潜江转运站),设计规模134.5万吨/年。其中:属国家拉动内需项目1个,设计规模10.1万吨/年;属省“十一五”规划项目4个,设计规模24.8万吨/年;同属国家拉动内需、省“十一五”规划项目4个,设计规模99.6万吨/年。
2、在建项目情况。在建项目38个,设计规模600.2万吨/年。其中,属国家拉动内需项目3个,设计规模15.3万吨/年;属“十一五”规划项目11个,设计规模245.1万吨/年;同属国家拉动内需和“十一五”规划项目18个,设计规模198.5万吨/年;其他项目6个,设计规模141.3万吨/年。上述38个项目中,目前处于土建施工阶段的30个,处于主体工程(库区)施工阶段的项目8个。
3、未开工项目情况。未开工项目41个,设计规模402.6万吨/年。其中,属“十一五”规划项目38个,设计规模376.7万吨/年;同属“十一五”规划和国家拉动内需项目3个 ,设计规模25.9吨/年。上述41个项目中,目前正在进行立项、可研或初步设计的项目27个,进入施工图设计阶段的项目2个,正在进行三通一平的项目6个;改造项目2个;缓建项目4个。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两次检查督办的情况看,今年以来,各地精心组织,多方筹资,积极推进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总体情况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少数地方尚未引起足够重视。近几年来,虽然省委省政府一再强调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但仍有少数地方政府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没有将“两厂(场)”建设真正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项目推进速度缓慢。有的“等、靠、要”思想严重,配套资金不到位;有的一味强调客观因素,忽视主观努力,推进手段乏力。
(二)依法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不够到位。部分市县为抢工期、赶进度,没有严格按照法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实施项目建设和管理。有的地方不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工程招投标;少数投资商为谋求既得利益规避招标;个别项目存在超资质施工,甚至无资质承担工程业务等严重违规问题,给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及后期评估工作带来隐患。
(三)施工组织和管理不够科学严格。一是前期工作滞后。部分项目可研、环评、征地、初设等环节衔接不紧,导致工程前期工作耗时过多、周期过长,直接影响项目开工时间。二是施工组织松散。施工力量投入不足,机械设备配置不齐,作业面没有完全展开,工序安排不当,附属工程建设严重滞后,影响了项目整体推进速度。三是项目建设缺乏统筹。少数污水处理项目因管网资金筹措不到位和征地拆迁等原因,管网建设滞后,使得厂网建设明显脱节;个别县市垃圾处理场存在边建设边倾倒垃圾的严重违规现象。四是工程质量有待提高。少数污水处理厂承建单位对结构性防水和地基处理不当,造成个别生物池出现渗漏和不均匀沉降现象;少数市县建设主管人员,对相关标准和规范学习不够、知之不多,质量把控不够严格。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针对检查督办中发现的问题,希望能够引起各地的高度重视,并采取得力措施,加强整改和落实,确保全年“两厂(场)”建设和减排目标的实现。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和领导。要把思想认识切实统一到中央和 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着力克服只讲下情、不顾全局,重项目规划、轻项目实施和“等、靠、要”等错误思想倾向。要以对历史、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清加快推进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将“两厂(场)”建设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和办事日程,精心部署安排和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