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电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
(并政办发〔2009〕7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电信运营企业,各有关单位:
2009年,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三大电信运营商将在我市投资建设覆盖全市10县(市、区)中心区域、重要旅游景区的第三代移动通信(简称3G)网络,这对提升我市信息化水平、加快“数字山西”建设、改善投资环境将起到重要促进作用。为加快3G网络在我市的建设应用,现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将3G网络建设纳入本区域和部门发展规划纲要,实现3G网络建设规划与当地总体规划的有机衔接,大力支持、积极推进3G网络的建设和发展。各电信运营企业要根据城市总体规划,认真做好相应通信建设规划,合理设置移动通信基站;严格遵守国家规定,在铁塔、杆路、管道、光缆等资源方面相互开放、资源共享,坚决避免和防止重复建设,提高电信基础设施利用率。
二、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依法依规尽快办理3G网络建设相关手续。国土部门要及时办理3G网络建设基站选址、项目用地预审、审批等手续;规划、建设部门在办理3G网络建成局房、设备、铁塔、城区管道等建设手续时要缩短流程、加快审批进度;交通部门要对现有道路及规划、在建道路沿线建设3G网络设备、线路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加快审批步伐;环保部门要优化3G网络环评工作程序;电力企业要全力做好3G网络建设电力保障工作,加快3G新建局所电力报装及施工进度。
三、各电信运营企业要进一步优化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主动与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搞好衔接,及时反馈3G网络建设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协调3G网络建设工作,对涉及的征地、地面附着物拆迁、绿化占用、掘路占路等补偿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有关规定执行;对恶意阻拦建设的违法行为,及时处理;妥善解决各电信运营企业之间在网络建设、网间结算、互联互通等方面的争议和问题,加强工程建设监督检查和经营服务市场监管,努力营造有利于3G网络建设的良好环境,确保3G网络建设顺利实施。
二○○九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