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项目推进,整合资金。
市、县(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及采煤企业,按照综合治理的要求,以矿区为单位,编制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项目,建立相关项目库,分年度有序实施。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专账管理、统筹安排、各计其功”的原则,对塌陷区范围内的土地复垦整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耕地保护、新农村建设、交通、水利及学校、卫生院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治理资金进行整合,综合运用土地复垦整理、建设用地置换、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新农村建设及其他相关配套政策,充分发挥各类资金和政策的聚合作用,促进综合治理工作加快实施。
二、近期工作安排
(一)组织实施采煤塌陷区村庄搬迁应急工程。
2009年对皖北五市214个村庄进行搬迁,涉及46361户166763人。计划于上半年完成94个村庄搬迁任务,涉及19366户共69486人;下半年完成120个村庄搬迁任务,涉及26995户共97277人。对7月1日前不能搬进新房的塌陷区危房户,所在地方政府要制定应急安置方案,通过租房安置、建设临时安置过渡房、投亲靠友等形式,妥善安置群众。建立工程项目跟踪督查制度,省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急需搬迁村庄项目逐村建立专项台账,按照各市上报的村庄搬迁项目工作计划表,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实行定期通报。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存在工作不力、拖延迟缓、挪用截留私分村庄搬迁费用等行为的,严肃依法依纪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二)编制采煤塌陷区土地综合整治规划。
按照“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尊重群众、方便生活,节约用地、保护环境”的原则,依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年)》、《安徽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和《安徽省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年)》以及城乡建设规划,组织编制《皖北五市采煤塌陷区土地综合整治规划(2009-2020)》,2009年底前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三)编制综合治理重大工程项目。
组织各地编制一批重大土地整治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规划,建立综合治理项目库,有计划地组织实施,并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支持。
(四)扎实开展试点工作。
综合运用现行的政策和资金渠道,积极探索开展综合治理试点和村庄搬迁试点工作。宿州市埇桥区政府要按照批复的试点工作方案,积极推进试点工作。凤台县顾桥镇村庄搬迁试点以张童、凡庙、童郢、八里和黄湾5个行政村16个自然村为范围,试点工作以市、县(区)政府为主导,淮南矿业集团负责落实搬迁经费,县(区)政府负责搬迁安置的组织实施。试点县(区)政府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成立领导组织,确定具体办事机构,确保试点工作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