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皖政办〔2009〕86号)
淮北、亳州、宿州、阜阳、淮南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七月二十九日
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两淮矿区是全国重要的煤炭生产基地,是我省能源、原材料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由于多年来大规模的煤炭开采,形成了较大面积的采煤塌陷区,据不完全统计,2007年塌陷区总面积250平方公里,塌陷深度在1.5米以上的达到127平方公里。目前,两淮矿区塌陷区以每年3万亩的速度递增。到2010年,淮北、淮南、亳州、宿州和阜阳皖北五市需搬迁村庄351个,涉及71885户,266287人,安置点需用地31884亩。为加强皖北五市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与目标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皖北和沿淮部分市县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皖发〔2008〕2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采煤沉陷区居民搬迁安置补偿工作的通知》(皖政办〔2008〕58号)精神,在《安徽省两淮地区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总体规划》的指导下,遵循“统一规划、综合治理,先搬后采、土地置换,征转有别、依法补偿,试点先行、保障应急,整合资金、配套政策,项目推进、明确责任”的总体思路,根据“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各负其责”的原则,对历史遗留和新产生的塌陷区进行综合整治,努力使矿山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治理恢复,土地整治取得明显效果,塌陷区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采煤企业生产秩序持续稳定。
(一)统一规划,综合治理。
将采煤塌陷区治理与新农村建设、土地复垦整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以及交通、水利等其他相关工程结合起来,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城乡建设规划以及《淮河流域防洪规划》,编制到2020年的采煤塌陷区土地综合整治规划,宜耕则耕,宜村则村,宜水则水,宜林则林,实行田、水、路、林、村综合治理,引导塌陷区居民向集镇和农民集中居住区集中,传统农业向多元产业方向发展,有效保护耕地和节约用地,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村容村貌,促进城乡统筹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