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一步加强领导和协调。加强对装备制造业发展的领导,认真落实《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省装备制造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积极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协调落实相关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二)充分发挥增值税转型政策作用。充分发挥增值税转型政策对企业技术进步的促进作用,鼓励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加快装备更新,推动企业技术进步。落实企业技术改造选购国产设备和符合国家支持重大装备进口零部件税收政策优惠。争取更多的模具、铸锻件、数控机床和农机等企业或产品进入国家扶持范围,以享受专项税收优惠。
(三)高起点实施大规模技术改造。将国家
装备制造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实施作为我省装备制造业调结构、上水平的一次重大机遇,围绕重点产业和装备制造业基地建设,继续高强度、高起点实施企业技术改造。3年规划实施技改项目900项,总投资超700亿元。
(四)进一步推动省产装备的销售。凡省投资的重大工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优先采用省产装备。省内企业申报投资项目,一律附购置省内设备清单。
(五)鼓励订购和使用首台(套)省产重大技术装备。建立使用省产首台(套)装备的风险补偿机制,对订购和使用首台(套)省产重大技术装备的重点工程,将其列为技术进步示范工程予以支持,对用户单位予以适当补助或加速折旧。鼓励保险公司开展省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业务。安排一批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专项工程,增强我省重大技术装备成套能力。
(六)加快发展我省农业机械。抓住当前农业机械市场迅速发展的机遇,加大对我省农机产品的扶持,组织实施一批专项,重点发展我省空白、市场急需的联合收割机、大中型拖拉机、复合型耕作机、秸杆综合利用机械等产品,通过招商引资、技术引进等多种方式发展我省农机工业,力争使我省农机产品的自给率达到30%以上。
(七)加强企业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引导装备制造企业加快改革步伐,优化产权结构,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企业管理,全面提高科学决策和生产、经营水平,增强防范市场风险能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引导和培养创新型研发设计人才、开拓型经营管理人才、高级技能人才等专业人才,强化职工培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满足企业可持续发展需要。
(八)加强指导交流和宣传。定期召开全省装备制造业推进大会,指导、交流、推进我省装备制造业健康、快速、持续发展。省政府协调联合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定期共同主办中国中部(合肥)装备制造业博览会,宣传我省装备制造产品,促进我省装备制造企业与国内外同行的交流与合作。
(九)积极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支持行业协会发挥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建立市场供求、生产能力、技术经济指标等方面的信息定期发布制度和行业预警制度,及时反映行业动向,提出政策建议,帮助企业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引导企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