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打造高素质教师队伍
(一)积极推进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各县区公办学校教职工人事关系收归县区管,人事部门对教职工人事管理进行宏观管理、指导和监督,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履行中小学教师的交流调配、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考试考核、人事档案等管理职能。推行校长聘任制和校长负责制,建立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择优聘任的校长选拔任用机制。推行教师全员聘用制,实行按需设岗、资格准入、竞争上岗、择优聘任、严格考核、合同管理。
(二)加强教师队伍编制管理。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和省政府关于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有关规定,对教职工编制实行实名制、信息化、动态管理,严格按核定编制足额配备教师。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违反规定占用或变相占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对占用学校编制的各类人员,要限期与学校脱离关系。对长期在编不在岗或私自外出代课人员,要按规定办理辞职、辞退手续。
(三)建立教师队伍正常补充机制。把好教师队伍入口关,每年根据教师编制情况、结合自然减员和学科需求,按照“退一补一”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优秀大中专毕业生充实教师队伍,完善教师队伍结构。新招聘教师优先补充农村学校,建立新招聘教师到农村学校锻炼制度,同时鼓励优秀教师到农村任教,改善农村学校教师年龄结构不合理和结构性缺编问题。重视教师队伍人员流失问题,采取全面落实教师待遇等措施防止优秀教师资源外流。
(四)均衡配置教师资源。建立城镇中小学教师农村支教服务制度,选拔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对口支教,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切实解决农村中小学师资力量薄弱和师资结构不合理问题。建立完善县级区域内义务教育师资校际交流制度,促进教师在城镇学校和农村学校、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之间合理流动。
(五)大力实施人才强教战略。健全教师继续教育制度,改革教师培养模式,进一步完善以师范教育为主、职前职后教育相互沟通、学历与非学历教育并举,开放灵活的教师教育培训体系。实施名师建设工程,做好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引进工作,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和高水平的校长队伍。加强教师培训机构建设,整合教师培训资源,完善培训网络,扩大培训能力,提高培训实效。实施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建立职业学校教师定期到企业实习实践制度,加快“双师型”教师的培养。
(六)完善分配激励机制。积极推动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建立总量控制、内部搞活、激励有效、公平合理和重能力、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激励机制。巩固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2010年底前,全市各县区要统一城乡教师工资标准,确保中小学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务员工资标准并逐年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