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坚持教育和谐发展。进一步深化办学体制、管理体制和教育教学改革,解决好教育发展过程中的各类矛盾和问题,为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三)目标任务。今后五年,全市教育发展的总体目标是: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在全市基本建立起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产业结构相适应,规模适当、功能齐全、结构合理、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较高的现代教育体系。
---义务教育基本实现均衡发展,教育水平和教育质量全面提高。小学、初中适龄人口和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率分别保持在99.5%、99%、95%以上,辍学率控制在1%以内。3-6周岁幼儿入园率达到80%以上,学前一年幼儿入园率达到95%以上。
---高中阶段入学率达到85%以上,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规模大体相当,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市内高等学校年招生达到1万人,在校生达到3万人,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明显提高。
---办学条件得到较大改善,全面消除中小学危房,基本完成学校标准化建设,教育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
---师资队伍的年龄、知识、学科结构趋于合理,整体素质显著提高,补充机制基本建立。
---教育投入实现“三个增长”和“两个提高”。“三个增长”:一是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财政教育拨款有所增长且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二是生均教育经费有所增长,三是教师工资和生均公用经费有所增长;“两个提高”:一是财政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有所提高,二是教育经费的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有所提高。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逐步完善,基本满足教育发展需要。
三、突出重点,着力提高教育发展质量
(一)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以提高普及率为重点,努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的闲置校舍和资源优先用于举办学前教育,鼓励在乡镇中心小学附近设办幼儿园。每个县区至少有1所公办省级实验幼儿园,每个乡镇至少有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所有村办幼儿园(班)均达到《山东省学前教育机构审批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基本条件,形成以县区实验幼儿园为示范、乡镇中心幼儿园为骨干、村级办园为主体、个人办园为补充的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格局,基本满足农村3-6周岁适龄幼儿入园需要。加强学前教育管理,完善幼儿园(所)审批程序,强化年检制度,规范办园行为,坚决取缔非法办园。加快学前教育师资培养,提高幼儿教师整体素质,幼儿教师专业合格率达到99%以上,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率达到100%。加强学前教育教学指导,充分发挥示范园和中心园的示范带动作用,提高学前教育整体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