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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十)大力整顿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秩序。严格保健食品生产卫生许可,打击未经卫生许可生产保健食品以及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等违禁物品的行为。加大抽查检验力度,对减肥、降糖和缓解体力疲劳类产品进行抽验检查,抽验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和专卖店,检测保健食品添加药物及非食用物质情况,查处标签标识不规范的产品,严厉打击保健食品冒充药品的违法行为。严查以公益讲座、免费体检、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形式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严格保健食品广告审批,加强对保健食品广告发布的监控,整治保健食品夸大宣传疗效和功能的行为。通过整顿,严格规范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行为,遏制宣传普通食品功能疗效或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功能的现象,杜绝未经许可或不符合许可条件要求生产保健食品以及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等违禁物品的行为。(由市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质监局牵头,市经委、公安局、监察局、广电局、济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研究制订具体工作方案,精心安排,周密部署,深入扎实地推进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市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督促和指导各级相关部门开展工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综合协调,公安部门配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整顿期间,如有监管职能调整,按调整后的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要确保生产经营的食品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要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检验合格出厂制度和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严格执行原料查验、索证索票和全程追溯制度;完善相关政策,采取行政、认证等多种措施,鼓励和引导食品企业积极采用良好生产规范(GMP)、良好卫生规范(GHP)、良好农业规范(GAP)和危害分析控制点技术(HACCP)等先进食品安全制度,提高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加强食品行业自律,开展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加快建立食品企业诚信体系。
  (三)加强食品检验检测。各相关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食品特别是高风险食品的检验检测,定期公布检验检测结果。要完善检验检测手段,重点提高对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鉴定排查、风险监测、风险预警、风险评估和技术仲裁的能力。建立覆盖各县(市、区)并逐步延伸到农村地区的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的收集、报送和管理。加快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鼓励发展社会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要突出做好全运会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采取全过程监控措施,抓好粮油、肉品、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酱油、醋、饮料、酒等重点品种的检测和整治,确保全运会期间食品安全。
  (四)强化监督检查和评估。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各项监管制度,改进监督抽检手段,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及食品安全重点案件,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加强食品安全各环节执法衔接,联合开展监督抽查,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快速反应机制。各部门要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要逐级落实整顿责任并开展检查评估。市政府将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进行督查。对整顿工作扎实、效果显著的给予鼓励,对食品安全问题突出且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要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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