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考核情况的通报
(济政字〔2009〕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近期,市政府对全市2008年度节能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基本情况
(一)节能目标完成情况。
1.各县(市)区和高新区完成情况。2008年,全市10个县(市)区和高新区都超额完成了万元GDP能耗年度降低责任目标;历城、长清、章丘、济阳、槐荫、市中、天桥、历下等8个县(市)区完成了万元GDP能耗年度降低工作目标。从“十一五”前3年进度看,历城区完成进度目标80.65%、历下区完成61.97%、长清区完成61.97%、天桥区完成60.89%;市中区完成59.95%、槐荫区完成57.82%、章丘市完成57.77%、济阳县完成57.42%;平阴县完成54%、商河县完成53.33%;高新区完成35.73%。
各县(市)区和高新区都完成了万元GDP电耗、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万元GDP取水、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取水量年度目标。2.市有关部门完成情况。2008年,对市政府确定的15个部门节能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经委、市市政公用局、济南供电公司、市建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质监局等8个部门为超额完成,市科技局、市水利局、市物价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贸易服务局、市发改委、市交通局等7个部门为完成。
3.重点用能企业完成情况。2008年,与省、市政府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并具备考核条件的企业70家,其中济南二机床集团有限公司等47家企业超额完成或完成了节能量指标,考核得分95分以上,被评为超额完成;西门子变压器有限公司等20家企业超额完成或完成节能量指标,考核得分80分以上95分以下,被评为完成;山东塑料试验厂完成了节能量指标,考核得分75.5分,被评为基本完成;济南市长清区第二水泥厂、章丘市裕卓水泥有限公司未完成节能量指标,被评为未完成。
(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
1.节能降耗长效机制逐步建立。一是节能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进一步健全。各县(市)区和高新区都成立了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健全了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部门分工和职责,基本形成了市、县(市)区两级节能管理体系。重点用能企业都成立了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首的节能降耗组织机构,设立了能源管理岗位,聘任了能源管理负责人,节能管理网络初步形成。二是制度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各县(市)区、高新区相继出台了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意见、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节能统计、监测、考核体系得到加强,各项政策措施更加扎实有效。
2.节能目标考核更加深入。一是落实目标责任。各县(市)区、高新区都把节能目标纳入年度工作计划,逐级分解到乡镇(街道办事处)和重点用能企业,认真执行了工作任务与时间同步的考核要求。二是加强检查督导。各县(市)区、高新区通过专项督察、执法检查、定期考核等方式,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节能工作落到实处。三是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各县(市)区、高新区按规定对乡镇(街道办事处)和重点用能企业能耗指标进行考核,对完成节能目标的乡镇(街道办事处)、重点用能企业进行通报表彰,对未完成目标的予以通报批评,并提出整改要求。
3.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工作深入开展。一是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2008年,有9个县(市)区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比上年提高。其中,槐荫、长清、历下、历城、章丘等5个区(市)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二是节能评估审查工作取得进展。各县(市)区、高新区出台了固定资产投资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等文件,在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过程中,加强了节能评估审查。三是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成效明显。章丘市按照与市政府签订的责任书,狠抓任务落实,完成了淘汰5条立窑水泥生产线的年度任务目标。
4.节能投入进一步加大。各县(市)区、高新区加大节能专项资金的投入,围绕“十大节能工程”和3个“节能100项”,实施重大节能技术产业化和技术改造。2008年,有9个县(市)区建立了节能专项资金,县级财政共安排节能专项资金1280多万元,有6个县区专项资金超过了100万元。各县(市)区利用节能专项资金共支持重点节能工程项目68个,建设了一批节能示范工程,推广了一批节能先进技术和装备,培育发展了一批节能服务机构。
5.节能技术进步扎实推进。一是大力推进节能技术创新。各县(市)区、高新区都把节能技术研发列入年度科技计划,积极开展节能共性和关键技术的研发推广。2008年,县级财政共落实节能科技研发资金1100万元,有9个县(市)区研发资金占财政收入的比重同比上升。二是组织实施节能技术示范项目,推广了一批节能先进技术和装备。超额完成了节能灯推广任务,全市共推广节能灯40万支,超计划推广13万支。
6.重点领域节能工作不断加强。一是工业节能工作扎实推进。进一步加强了对重点用能企业的监管,严格落实节能目标责任,推动企业加大节能技术改造,努力提升管理和技术水平。二是下达年度能源审计计划,对重点用能企业组织开展了能源审计。三是建筑节能工作取得新进展。实施了建筑节能审查与认定评审制度,建立健全从工程设计到竣工备案的建筑节能全过程监管机制。全市县城以上城市规划区新建建筑全面执行居住建筑节能65%、公共建筑节能50%的设计标准。从源头做好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以下简称“禁实”)工作,各地城市规划区基本实现“禁实”目标。四是交通节能工作逐步开展。实施公交优先战略,控制高耗油、高污染机动车发展,落实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限额标准,提高运输组织管理水平。五是公共机构节能深入推进。市直机关和各县(市)区从加强管理入手,大力开展节电、节油、节水、节材等活动,优先采购使用节能产品、设备,提高用能管理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
7.循环经济取得初步成效。按照循环经济“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积极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全市余热、废气、煤矸石发电装机总量达到80多万千瓦,粉煤灰、煤矸石、炉渣、冶炼废渣等实现当年利用率100%,同时消化了周边城市部分工业废渣。回收利用各种可燃气体约20亿立方米。积极促进生活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垃圾填埋沼气发电装机达3500千瓦。
8.节能基础工作扎实开展。一是加强执法检查。各县(市)区、高新区按照市里的要求,配合节能监察机构对企业节能管理岗位设立、淘汰高耗能设备、能耗限额标准落实情况等进行了监察。二是强化计量和统计基础工作。统计、质监部门组织开展了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统计、计量工作检查。三是加强节能宣传与培训。各级通过开展“节能宣传周”等活动,集中宣传报道节能方面的先进典型,深入宣传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动员全社会参加节能减排行动。对企业管理、统计、计量等人员进行节能政策法规和能源知识培训,提高节能工作能力和水平。教育部门把节能知识纳入中小学教育体系,从小培养学生的节约意识。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2008年,各县(市)区、市政府有关部门、重点用能企业节能工作虽然取得较好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产业结构性矛盾突出。大部分县(市)区高新技术产业和装备制造业在传统产业中的比重较低,资源依赖型和“双高”行业比重较高,产业结构偏重的矛盾依然突出。一些地方仍然存在盲目上马高耗能项目的现象。虽然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但落后产能退出机制不完善,资金等支持淘汰落后产能的配套政策不健全,淘汰小火电、钢铁、水泥落后产能的任务仍十分艰巨。二是部分县(市)区和重点用能企业没有完成节能进度目标。全市有7个县(市)区“十一五”前3年万元GDP能耗降低进度没有达到时间与任务同步的要求,个别地方仅完成35.73%。有2个企业未完成节能任务目标,有1个企业为基本完成等级,后2年节能工作任务艰巨。三是节能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部分县(市)区、用能企业节能资金投入不足,节能评估审查工作没有全面落实,加强源头管理力度不够;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进展缓慢,重视程度不够,推进力度较小。四是节能管理体系不完善。部分县(市)区、企业的节能管理机构人员不足,节能管理机制不健全,许多节能管理人员任职时间短、工作经验不足。个别企业对节能降耗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不到位,统计口径混乱,档案资料不完整,对节能降耗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不熟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