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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


  六、着力提升中药产业发展水平

  (一)促进中药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切实加强对中药资源的有效保护、研究开发和合理利用。开展全省中药资源普查,加强中药资源监测和信息网络建设。保护药用野生动植物资源,加强药用野生动植物种质资源库建设,建立一批药用野生动植物资源培育基地,促进资源恢复与增长。加强对中药道地药材原产地保护,建设一批道地中药材种植规范化生产基地和药用野生动植物资源培育基地。支持中药材生产企业参加GAP(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提高中药材生产质量,确保中药材的稳定生产供应和中药用药安全。

  (二)培育中药名厂、名店、名药。加强中药产业发展的统筹规划,加快建设现代中药技术体系和产业体系。制定有利于中药产业发展的扶持优惠政策,突出自主创新和体制创新,理顺产业链条,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和药物大品种,提升技术和装备水平,加快以中药现代化为主推方向的产品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促进中药产、学、研结合。加强中药工业技术改造,改进传统生产工艺,提高中药纯化和提取水平。疏通流通渠道,建设我省现代中药产业制造基地、物流基地、中药产品出口基地,打造一批中药制造“名厂”和中药经营“名店”,培育一批大型中药企业集团,形成一批中药“大品种”、“名品牌”。

  七、繁荣发展中医药文化

  (一)大力推进中医药文化建设。切实推进中医药机构文化建设,大力弘扬中医药行业优秀传统职业道德。重点加强中医医院文化建设,在办院理念、医院管理、人才培养、诊疗活动、建筑风格和服务品牌塑造等方面体现中医药特色,使之成为弘扬和传播中医药文化的重要阵地。在全省范围内遴选一批有较好基础、历史上对中医药学术与文化发展有较大影响的名人遗迹、历史古迹或有规模、特色的文化展示场所作为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传承和发扬中医药优秀文化,打造并形成山东中医药文化品牌。

  (二)切实加强中医药科普宣传与对外交流。建立和完善面向社会、面向青少年、面向未来的中医药科学文化普及教育机制。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尊重、保护中医药传统知识和关心、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积极开展多渠道、多层次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扶持和协助有条件的重点中医药企业、医疗机构、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等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巩固和扩大民间交流合作成果,推动我省中医药更广泛地走向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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