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山东省省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设立方案的通知
(鲁政办发〔2009〕57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科技厅、中小企业办等部门《山东省省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设立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七月二十七日
山东省省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设立方案
(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中小企业办 二○○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为加快创业投资企业发展,进一步拉动投资、扩大内需、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特制定我省省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设立方案。
一、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宗旨和作用
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引导基金”)是由政府设立并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策性基金,其宗旨在于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效应,克服单纯通过市场配置创业投资资本的市场失灵问题。引导基金的主要作用:一是将政府的政策性目标与创业投资的市场化运作相结合,通过引导基金的示范作用拉动省内外社会资本设立和发展一批创业投资企业,增强其资本实力,有效解决中小企业创新创业融资难的问题。二是创新政府投资方式,把政府直接投资项目转变为通过引导创业投资企业按市场机制选评项目、投资项目和管理项目,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率。三是发挥政府引导投资方向的作用,吸引创业投资企业加大对处于创业前期中小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投资,提升我省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中小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我省已经具备设立引导基金的条件。一是我省拥有中小企业59万家,其中科技型中小企业5000多家,可为创业投资企业提供优秀的创业项目资源。二是目前我省创业投资企业发展较快,截止2009年5月底,全省共备案创业投资企业28家,合计注册资本28亿元,实际投资13亿元左右。三是我省已经涌现出一批具有较高风险鉴别能力和较强风险承受能力的个人与机构投资者,为引导基金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创业投资领域创造了较好的市场条件。四是我省经济增长较快,财政实力不断增强,为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奠定了基础。五是创业板的正式推出,引导基金退出渠道将更加通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