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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邮政管理局等部门关于推动山东省农村邮政物流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邮政企业经营的农药、种子等农资产品按照“许可经营项目”和“一般经营项目”分类登记经营范围。对于经营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农药的,按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的项目,在“许可经营项目”中登记经营范围;对经营其他农药的,在“一般经营项目”中登记。对经营分装种子的,按照《种子经营许可证》许可的项目,在“许可经营项目”中登记经营范围;对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或者受委托代销种子的,在“一般经营项目”中登记为“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

  (三)鼓励邮政企业拓展服务领域。各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邮政企业设立的农资配送中心及其加盟的“三农”服务网点在做好农资及日用消费品配送的基础上,不断拓宽服务范围,逐步叠加代办电信、代理保险、科技信息等多层次服务,积极开展“农佳汇”送农产品进城活动,鼓励邮政企业与大型商贸企业和生产加工企业合作,逐步建立以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物流为主体的农村邮政物流网络体系。

  鼓励有条件的邮政企业涉足农村药品零售业务,采取发展直营连锁、整合农村现有药品零售企业等方式,成立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充分依托中邮物流配送网络,降低药品配送成本,逐步发展成为服务三农、配送及时、覆盖农村的大型药品零售连锁企业。

  鼓励邮政企业通过政府公开招标方式,涉足农村中小学教材发行配送业务。

  (四)鼓励发展连锁经营。发展改革和财政部门要加大对邮政物流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鼓励邮政企业利用网络优势,建立“连锁经营+配送到户+科技服务”的农村物流体系,培育连锁经营龙头企业。

  省级邮政企业直营店(乡镇邮政物流配送中心)及其所属的加盟连锁邮政“三农”服务网点,可以持省级邮政企业的连锁经营相关文件和登记材料,直接到所在地市、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手续。邮政企业所属的加盟连锁邮政“三农”服务网点也可由当地邮政企业代为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要支持邮政企业全面参与农村流通体系网络建设,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中,对符合条件的邮政“三农”服务网点给予重点考虑。青岛邮政企业可直接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申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

  工商行政管理和农资管理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工作协调,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对邮政物流配送中心及其“三农”服务网点的质量监管,邮政企业要加强对其直营店和加盟连锁店的管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并对其加盟连锁店的经营行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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