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化带动原则。以市场化做大家政服务业规模、以国际化提升家政服务业档次、以信息化提高家政服务业水平、以法制化优化家政服务业环境。
6.发展目标。
--到2013年,主城区家政企业服务网络覆盖率达到95%以上,家政服务业营业额达到16亿元,从业人员8万人;到2020年,主城区家政企业服务网络覆盖率达到100%,家政服务业营业额达到50亿元,从业人员20万人。
--从清洁保洁、搬家搬场、病人陪护、消毒消杀和保姆等传统型家政服务,向涉外保姆、家庭顾问、家庭助理、家庭管家、精神陪伴(陪读、陪聊)等现代家政服务转变,满足不同层次家庭对家政服务的需求。
--2012年前制订并实施杭州市家政服务业发展规划,推动家政服务业向社会化、产业化、市场化、标准化、信息化、法制化发展。
三、加大扶持力度
7.家政服务企业安置城镇失业人员享受税收优惠。对家政服务企业新增加的就业岗位,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每人每年4800元的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审批期限延长至2009年底。
8.对城镇失业人员从事个体家政服务业给予税收优惠。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家政服务业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的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审批期限延长至2009年底。
9.对家政服务企业实施财政奖励。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 每年年终由市家政协会负责对年营业额达到20万元以上的家政服务企业进行统计上报,市、区两级政府按企业当年对地方财政的贡献额给予奖励。奖励资金按照财政管理体制由各级财政分级承担。
10.支持开展家政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具备培训办班资格或办学条件的家政行业培训机构,经劳动保障部门审定后,开展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的,相关培训补贴可按市有关就业培训补贴政策的规定给予补贴。鼓励使用教育培训消费券。培训后经考核鉴定成绩合格者,由劳动保障部门颁发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培训结业证书,做到“输入有组织、培训有教材、实训有基地、鉴定有标准”,逐步实现“上岗先培训、劳动签合同、工资建专户、保险进统筹、维权多渠道”。支持行业协会、家政骨干企业建立家政服务员培训基地。鼓励家政服务企业实施员工制,并给予必要的资金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