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各种形式广泛开展林权抵押贷款信用证发放宣传,合力营造林权抵押贷款信用证发放工作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是指导林权抵押贷款信用证发放工作。要抓好林权抵押贷款信用证发放工作业务人员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增强他们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以认真负责的精神,扎实细致的作风,坚持依法办事,按规范操作,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做好林权抵押贷款信用证发放工作。结合县林权抵押贷款信用证发放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各乡镇(管理区)要组织全乡干部、村级有关人员进行林权抵押贷款信用证发放政策、业务的培训。县领导小组要派业务人员经常检查、指导各乡镇(管理区)的林权抵押贷款信用证发放工作;各乡镇(管理区)也要及时检查、督促、落实本乡镇(管理区)、村的林权抵押贷款信用证发放工作,确保林权抵押贷款信用证发放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三)试点阶段(3月1日-3月31日)
在景南乡开展试点工作,为下一步深入开展做好准备。
(四)全面实施阶段(4月1日-8月30日)
在试点工作基础上,向全县铺开。各乡镇除渤海、外舍、九龙等乡镇(管理区)由于移民森林延包工作未开展,林权证未发放到林农手中,林权抵押贷款信用证发放工作时间另定外,其余乡镇要在8月底前完成林权抵押贷款信用证发放工作。
(五)整理材料、立卷归档阶段(10月份)
认真组织做好材料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教训。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管理区)党委、政府要把林权抵押贷款信用证发放工作作为当前农村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乡镇(管理区)建立林权抵押贷款信用证发放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工作班子,举全乡镇(管理区)之力,采取有力措施,集中时间、精力,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各有关部门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努力,确保林权抵押贷款信用证发工作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并圆满完成任务。
(二)明确工作责任。实行乡镇(管理区)党政一把手对林权抵押贷款信用证发放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共同抓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时间和人员安排的落实,要有专人负责林权抵押贷款信用证发放工作的日常事务,要把林权抵押贷款信用证发放工作责任落实到村、到人。金融部门(农村信用社)要充分依托网点多、覆盖面广的优势,切实采取措施大力推进林权抵押贷款信用证发放工作。县林业部门要做好业务上指导;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各乡镇(管理区)林权抵押贷款信用证发放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