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单位:各部门,各乡镇、管理区。
2.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筹资标准达到140元,逐步提高报销额度和报销面,认真开展第二轮农民健康体检。
配合单位:各乡镇、管理区。
3.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理顺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
配合单位:县人劳社保局、财政局、发改局,各乡镇、管理区。
4.完成县卫生监督综合业务楼和县医院住院楼改造。
配合单位:县建设局、国土局、财政局、发改局、人民医院。
5.继续抓好妇幼保健、卫生监督、疾病防控等工作,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配合单位:各乡镇、管理区。
6. 着力加强农村卫技人员培训。
配合单位:县人劳社保局。
(四) 县科技局负责的主要工作
1.深入推进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
配合单位:县农业局、财政局、农办、审计局,各乡镇、管理区。
2.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作用,扎实推进科技示范点建设。
配合单位:有关部门,有关乡镇、管理区。
3.发展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服务,狠抓知识产权保护。
配合单位:有关部门,各乡镇、管理区。
(五) 县广播电视台负责的主要工作
完成138个行政村广播“村村响”工程。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管理区。
七、潘晓泉副县长负责的主要工作
――开工建设外舍新区道路网一期工程。
--完成城南旧城拆迁改造工程。
――完成上级下达的节能减排指标任务。
--严格执行耕地保护政策,坚守耕地保护红线。
--加强土地开发和建设用地复垦。
--加强市场监管,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一) 县环保局负责的主要工作
1.深入开展“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着力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
配合单位:有关部门,各乡镇、管理区。
2. 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1个、省级生态乡镇5个、市级生态乡镇7个和县级以上生态村20个。
配合单位:有关乡镇、管理区。
3.严格落实节能减排措施,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
配合单位:县经贸局、农办、农业局、药监局,各乡镇、管理区。
4.深化县城饮用水源龙潭桥周边村庄治理,确保市民饮用水安全。
配合单位:县水利局、国土局、农办、建设局,鹤溪镇、东坑镇、梅岐乡。
5.加快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加强突出环境问题整治,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配合单位:有关部门,各乡镇、管理区。
(二)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的主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