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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新农村社区建设集成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实施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新农村社区建设集成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实施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景政办发〔2009〕2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实施省重大科技专项“新农村社区建设集成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确保各项指标任务全面完成,达到少数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模范样本的目标,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新农村社区建设集成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实施协调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胡晓红

  副组长:林旭虹(县府办副主任)

      陈丽海(县科技局局长)

  成 员:雷李木(县政研室主任)

      季晓伟(县财政局局长)

      刘万民(县农业局局长)

      沈秀慧(县审计局局长)

      蓝建中(鹤溪镇委副书记、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科技局,陈丽海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该成员单位的接任人员自然替补。

  为进一步发挥办公室主要职能作用,保障省重大科技专项“新农村社区建设集成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的顺利实施,办公室下设项目实施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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