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进一步推动产学研合作。与市科委、杨浦区政府共同筹建“上海高校技术市场”,促进高校科技工作更好地面向市场。以三区联动为平台,鼓励和支持高校与企业建设联合研发基地,以国际工博会为平台,加强技术转移,加强长三角地区产学研合作。
16.加快推进功能性配套项目建设。根据“十一五”高校内涵发展功能性配套设施项目建设规划,加快推进首批12个已列入2009年市重大工程的预备计划的项目。
17.进一步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全面完成六个专项计划,进一步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进一步完善鼓励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政策体系,加大对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支持力度。
六、积极推进学习型社会创建
18.终身教育立法调研。继续做好《上海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广泛听取相关专家学者以及各级各类工作人员的意见与建议。修改与完善草案文本,并形成较为详尽的草案说明,适时提交市政府法制办。
19.试点“学分银行”制度。试点实施独立设置成人高校之间以课程为基础的学分互认和对部分职业资格证书的认定;研究普通高校继续教育学院的职业资格证书、证书课时或学分互认的有关实施办法。
20.创建学习型组织。组织终身学习活动周、网上读书评书活动等各类市民学习活动,营造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社会氛围。会同市级兄弟单位共同开展学习型组织“5511”创建活动(50个机关、50个街镇,100家企事业单位,1000户家庭),加强评估检查,适时召开本市学习型企事业单位创建工作推进大会。
21.完善高等非学历教育管理工作。全面调研本市普通高校非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的办学状况,研究制定实施指导意见。继续做好对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单位办学状况的专项检查,公布第二批合格单位名单。
22.提升社区教育工作者能力。制定社区教育教师资源库建设及社区教育工作者培训方案,加强社区教育兼职教师、志愿者队伍的聘任、培训和管理工作,建设职业化、专业化的社区教育队伍。
七、进一步提升教师队伍水平
23.提升郊区及农村教师队伍水平。继续做好新农村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工作,完成294门课程开发及50%的网络课程建设,完成1154名培训师培训和6000名教师培训。总结由教育部专家领衔的“远郊学校师资队伍提升质量工程项目”试点经验,并推广到崇明各学校。
24.实施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工作。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教委即将印发的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工作实施意见,研究出台相关配套措施,制定实施义务教育教师绩效考核办法和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准入门槛的政策,进一步扩大义务教育教师区域内流动试点工作。加强对各区县教育部门相关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