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2009年下半年重点工作》的通知
(上教委办〔2009〕20号)
各处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九届八次全会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对下半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总体部署,进一步推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整改落实工作,结合我委《关于印发〈2009年下半年上海教育工作补充意见〉的通知》(沪教委办〔2009〕45号),我委研究确定了下半年重点工作。现将《上海市教育委员会2009年下半年重点工作》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附件:上海市教育委员会2009年下半年重点工作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二○○九年七月三十日
附件: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2009年下半年重点工作
一、《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刚要》编制工作
1.编制完成《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刚要》。根据九省市规划纲要制定工作会议精神,贯彻市委市政府的指示,完成《规划纲要》文本的编制工作,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二、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德育工作
2.开展德育主题教育活动。围绕建国60周年、澳门回归10周年等重大节庆和迎世博等重大事件,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不断提升大学生人文素养,加强中小学生民族精神教育,推进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3.加强高校德育教育与骨干队伍建设。遴选设立第二批思政课名师工作室,举办高校“形势与政策”课、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培训,开展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进一步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及骨干队伍建设。
4.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总结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德育教育特色经验,筹备召开中职校德育工作会议,全面启动和深化德育课程改革。
三、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5.完成郊区新增50所幼儿园建设任务。加强对区县实施项目的指导和督促,下半年完成23个幼儿园项目的建设任务,确保年内郊区新增50所幼儿园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同时指导区县选派骨干专业人员到新建幼儿园管理和任教。
6.做好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完成50所农民工子女学校的办学设施改造并纳入民办教育管理,并争取增至80所。积极扩大公办学校招收农民工子女的数量,争取90%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进入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或政府委托的民办学校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