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实施步骤
我市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统筹规划、试点示范阶段(2009年底前)。对全市社区信息化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协调组织。在市内六区、滨海三区和市开发区进行社区信息化试点 ,建设成本低、效果好、实用性强、宜推广的试点项目。
(二)协同应用、有序展开阶段(2010年底前)。重点推进人口计生、人力社保、文化、公安、卫生、教育等部门业务系统与社区综合信息平台的衔接,促 进资源共享,互联互通。
(三)整体推进、推广应用阶段(2011年底前)。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社区综合信息平台的推广应用工作,并出台社区信息化管理办 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成立市社区信息化工作协调推动小组,建立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民政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各区县参加的推进社区信息化工作 协调机制,研究制定推进社区信息化的标准规范、政策措施和工作规划,加强分类指导。依托社区提供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综合治理、公安、司法、人力社 保、建设交通、文化、卫生、人口计生、市容园林、环保、体育、商务、老龄、国土房管、规划、民族、宗教等部门,要指导本系统积极参与社区信息化建设。 各区县要建立由政府领导负责的协调机制,推动本区县的社区信息化工作。区县要着重整合各种信息资源,建设社区综合信息平台,加强信息网络的维护。街道 (镇)、社区要着重信息采集、登录、检索和运用,充分发挥社区信息化在社区建设和居民生活中的作用。
(二)加大投入力度。社区信息化建设以市、区县两级政府投入为主,加大公共财政向困难群众较多的社区、外来人口较多的社区、公共基础设施较薄弱的 社区的倾斜力度。各级人民政府要把社区信息化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加强经费的使用管理。积极制定优惠政策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信息化建设,培育品 牌,发展连锁服务项目,开展便民利民服务。注重发挥通信运营商、信息服务商和软硬件供应商在技术、人才、资金和信息基础设施等方面的优势,降低成本, 提高效率。
(三)努力优化环境。研究制定社区信息化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加强绩效评估,引导社区信息化工作健康发展。及时清理不利于社区信息化工作的规章制度 ,凡电子化能解决的问题,政府部门不再要求街道(镇)和社区以及居民群众提供纸质文档;暂时不能解决的,可以实行电子化、纸质文档"双轨制",并最终过 渡到电子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