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健全省、市、县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和生产经营单位自检机构,抓好农产品质量检测技术共享平台建设,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日常监测。深入开展“三湘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2009年制订和修订农业地方标准40项,建立农业标准化示范县20个、示范区100个。建好57个国家投资和75个省投资的县(市、区、场)质检机构,抓好10个县市的农产品标识化流通试点。严厉打击使用“瘦肉精”、三聚氰胺、超残农药等违禁物品行为。加强林产品质量监测。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省林业厅、省科技厅、省畜牧水产局。
5.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重点围绕农业产业链、优势农产品产业带,筛选一批好项目,充实招商引资项目库。加强农业产业园区建设,建立农业招商引资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现有农产品加工产业优势开展招商,力争在引进涉农企业世界500强、国内100强和中央企业来湘投资农业产业开发上取得新突破。责任单位:省委农村工作部(省政府农办)、省商务厅、省农业厅、省乡镇企业局。
6.加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三年内按乡镇机构改革规定要求普遍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等公共服务机构,逐步建立村级服务站点,落实村级动物防疫员补助经费。支持农业科技合作社、专业性农业技术服务机构等新型农村科技服务组织开展产前、产中技术配套服务。建立健全农村信息服务体系。责任单位:省编办、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林业厅、省委农村工作部(省政府农办)、省科技厅、省畜牧水产局。
7.建立大宗农产品价格预警与调控机制。对粮油、猪肉、蔬菜等主要农产品实行日监测报告制度,建立价格预警体系,根据农产品价格市场变化,及时向农业经济组织和农民提供预警信息,适时加强政府引导调控。责任单位:省物价局、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委农村工作部(省政府农办)。
8.大力发展休闲旅游农业。抓紧编制全省乡村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加强与大旅游相衔接,推出一批重点休闲旅游产品,形成一批精品休闲旅游线路。全面推进“农业旅游示范点”建设。加强对乡村旅游的公益性宣传和对乡村旅游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责任单位:省旅游局、省乡镇企业局、省林业厅、省建设厅。
9.推进农业机械化。继续实施“兴机富民”工程,加强农机化示范基地和机耕道建设,推进水稻耕种、收割、灌溉、植保等全程机械化。落实农机化税费优惠政策,加大对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和农机专业服务组织的扶持力度。加大力度研究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业机械,加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责任单位:省农机局、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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