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督查反馈。
根据督查事项的性质,以《政务督查(通报)》或县政府文件、县政府办公室文件形式进行反馈。督查过程中涉及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由县监察局负责立案查处。以县政府文件形式反馈的,县府办主任审核后,由县长或分管县长签发;以县政府办公室文件和《政务督查(通报)》形式反馈的,经县府办分管主任、县政府督查室主任审核后,县府办主任签发。
四、责任追究
(一)将督查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各单位对督办事项没在限期内办结的,以及政令不畅、效能低下等情况,将在各单位年度考核工作中给予扣分。列入督查工作内容的事项办理出色的,将在年度考核中给予加分。
(二)对在督查中发现违反有关效能监察等方面规定的,由县监察局负责立案查处,依据省、市、县相关效能建设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效能责任。
附件:2009年县政府定期督查工作计划
二OO九年四月七日
附件:
2009年县政府定期督查工作计划
序号
| 督查事项
| 督查时间
| 牵头人员
| 督查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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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县政府工作报告
| 每季度
| 雷应江
| 责任部门报进度
|
2
| 森林消防工作
| 4月份
| 杨仲敏
| 详见具体督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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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城南旧城拆迁改造
| 4月份
| 陈丽成
| 详见具体督查通知
|
4
| 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 5月份
| 周卫林
| 责任部门报进度
|
5
| 土地开发和建设用地复垦
| 5月份
| 陈丽成
| 详见具体督查通知
|
6
| 县内主要工业区块建设
| 6月份
| 王良言
| 详见具体督查通知
|
7
| 重点工程建设
| 7月份
| 林 敏
| 详见具体督查通知
|
8
| 全县十方面实事进展情况
| 8月份
| 雷应江
| 责任部门报进度
|
9
| 创建省级教育强县
| 9月份
| 林旭虹
| 详见具体督查通知
|
10
| 农民增收六大目标、农村危旧房改造
| 10月份
| 杨仲敏
| 详见具体督查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