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督查工作的通知


  (二)督查反馈。

  根据督查事项的性质,以《政务督查(通报)》或县政府文件、县政府办公室文件形式进行反馈。督查过程中涉及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由县监察局负责立案查处。以县政府文件形式反馈的,县府办主任审核后,由县长或分管县长签发;以县政府办公室文件和《政务督查(通报)》形式反馈的,经县府办分管主任、县政府督查室主任审核后,县府办主任签发。

  四、责任追究

  (一)将督查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各单位对督办事项没在限期内办结的,以及政令不畅、效能低下等情况,将在各单位年度考核工作中给予扣分。列入督查工作内容的事项办理出色的,将在年度考核中给予加分。

  (二)对在督查中发现违反有关效能监察等方面规定的,由县监察局负责立案查处,依据省、市、县相关效能建设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效能责任。

  附件:2009年县政府定期督查工作计划

二OO九年四月七日

  附件:
  2009年县政府定期督查工作计划

序号

督查事项

督查时间

牵头人员

督查形式

1

县政府工作报告

每季度

雷应江

责任部门报进度

2

森林消防工作

4月份

杨仲敏

详见具体督查通知

3

城南旧城拆迁改造

4月份

陈丽成

详见具体督查通知

4

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5月份

周卫林

责任部门报进度

5

土地开发和建设用地复垦

5月份

陈丽成

详见具体督查通知

6

县内主要工业区块建设

6月份

王良言

详见具体督查通知

7

重点工程建设

7月份

林 敏

详见具体督查通知

8

全县十方面实事进展情况

8月份

雷应江

责任部门报进度

9

创建省级教育强县

9月份

林旭虹

详见具体督查通知

10

农民增收六大目标、农村危旧房改造

10月份

杨仲敏

详见具体督查通知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