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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52省道云寿线(景宁段)文明公路创建实施意见的通知


  (四)工商部门负责公路用地外集市贸易的规范管理;协助公路管理部门做好地方特色产品宣传。

  (五)电力、通信部门负责公路用地和有碍交通安全、有碍地方或集镇形象的杆线入地或迁移。

  (六)旅游、文化新闻部门联合公路管理部门开展民族风情展示区建设,负责提供体现畲族文化和风情旅游等图片资料;报社、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负责创建活动的宣传报道。

  (七)沿线乡镇(管理区)负责穿镇(村)路段的清障工作和公路沿线有关土地的政策处理工作;协助公路管理部门按照创建标准搞好道路两侧环境整治,确保管辖区域不发生新的违法建筑、搭接等,保证公路两侧无暴露性的生活垃圾、无有碍观瞻的破旧棚屋或堆积、散落、悬挂物等;协助公路部门与公路沿线村签订文明公路共建协议书。

  四、工作步骤

  本次文明公路创建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宣传发动阶段。时间从2008年12月至2009年3月中旬,召开相关会议,统一思想,明确职责,相关部门及沿线乡镇政府做好动员,逐级宣传发动,把文明公路创建工作和文明县城、新农村建设、文明村镇创建工作的宣传结合起来,讲明讲透道理,着力营造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使相关单位、企业、沿线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并参与文明公路创建工作。

  第二阶段,为创建实施阶段。时间从2009年3月中旬至10月底,由政府牵头,组织公安、交通、城建、工商和沿线乡镇开展全面的清障工作,重点做好马路市场的迁移、取缔或规范工作,做好公路沿线用地范围内堆放物和种植物的整治,搬迁公路沿线垃圾箱及简易公厕,严格公路两侧控制区的管理。公路管理部门要按照创建工作的总体要求,对照工作重点,重点抓好52省道云寿线12.5公里的沥青路面大中修工程,公路边坡复绿和沿线公路绿化、景观点和畲族文化、民俗风情旅游、地方特色产品展示区的建设,对相关标志、标线和钢质护栏等安全设施进行整修、加固,建立一套规范透明、和谐文明的管养体系。各相关乡镇(管理区)和部门要对照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逐项抓好落实,做细做实相关工作,确保创建工作成效显著,相关新闻媒体单位要加大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

  第三阶段,为总结完善阶段。时间从2009年11月至12月中旬,对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相关职能部门要对照文明公路考核标准进行查漏补缺,公路管理部门要总结提炼创建过程中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形成经验材料,制作宣传片和宣传册,同时,按照“源于标准,又高于标准”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创建措施,不断巩固并提升创建水平,以良好的形象迎接创建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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