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重点工程服务月暨项目开工启动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景政办发〔2009〕4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全县重点工程服务月暨项目开工启动周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八日
全县重点工程服务月暨项目开工启动周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重点工程服务月暨项目开工启动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丽政办发〔2009〕6号)要求,为进一步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促进重点工程如期开工,续建项目顺利施工,切实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重点建设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重点工程服务月暨项目开工启动周活动(以下简称“服务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全县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借势赶超年”活动,围绕今年制定的重点项目建设目标,着重解决重点工程要素供给、部门协调、前期报批、无障碍施工等方面的矛盾和困难,不断优化建设环境,确保完成年度重点项目建设任务。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服务月活动”,破解当前重点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难题,力争实现全县14个重点计划开工项目全部如期开工,全力推进续建项目顺利施工,投产项目顺利完工,为全县重点建设任务顺利完成奠定良好基础。
三、活动内容
(一)领导深入一线,加大联系力度。各联系领导按照责任分工,深入联系项目调研指导,督促检查,及时了解和掌握联系项目的前期工作、实施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与项目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共同研究进一步推进项目建设和前期的工作措施。针对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抓好协调和推进工作。涉及政策层面的重大问题,及时与政府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沟通反馈,一起研究协调解决,共同推进项目顺利实施。
(二)保证要素供给,解决瓶颈制约。县国土局要根据下达的2009年建设项目供地及政策处理责任目标计划和2009年重点建设项目形象进度计划安排要求,按时或提前完成项目供地和政策处理任务,为项目如期开工提供用地保障; 县财政局和县人行要积极为重点工程牵线搭桥,开展银企专项合作,为重点工程提供资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