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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安徽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职责的通知

  省监察厅的主要职责是:会同教育等部门加强对工程的监督检查;协调查处工程建设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指导、督促各级监察机关加强对工程的监督检查。

  省审计厅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各级审计机关开展工程建设审计;对省本级资金筹集、分配、拨付、使用和工程建设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组织开展工程建设专项审计调查;指导、督促各地审计部门积极参与、配合工程的实施。

  省安全监管局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对工程建设中的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和市、县(市、区)工程建设中的安全工作;负责省政府组织的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指导、督促各地安全监管部门加强对工程安全工作的综合监管。

  各市、县(市、区)要立即成立由相关部门参加的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地区校舍安全工程的实施。领导小组组长由各市、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并在相关部门设立办公室,办公室要集中办公。请各市于8月2日前将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成情况、办公地点、联系方式等报送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地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工作进展等,要以简报等形式及时报送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安徽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名单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七月二十四日

  附件
安徽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及
办公室名单

  一、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谢广祥 省政府副省长

  副组长:
  张武扬 省政府副秘书长

  程 艺 省教育厅厅长

  成 员:
  余 群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金 燕 省教育厅副厅长

  刘 平 省公安消防总队总队长

  罗建国 省财政厅副厅长

  张胜利 省监察厅副厅长

  项怀顺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李 建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张效武 省水利厅副厅长

  戴克柱 省审计厅副厅长

  陈 硕 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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