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健全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机制。完善节能减排工作机制,严格节能降耗目标责任制。积极推进环境资源化、资源有偿化改革,严格环境准入制度,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改革完善污水处理收费的价格机制,积极探索开展排污权有偿交易制度改革。(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发改局、相关责任部门)继续实施清洁发展机制(CDM)合作项目。(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各相关部门)
4、加快产业升级的体制改革。抓好丽水经济开发区景宁民族工业园的前期工作,明确工业园产业战略定位。(责任单位:丽景民族工业园)加快工业企业产业结构调整力度,积极促进工业转型升级,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责任单位:县经贸局)落实农业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重点推进五大产业建设,全面提升农业发展层次。(责任单位:县农办、县农业局)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认真落实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服务业发展的推进机制,加快推进景区景点建设和提升工作。(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旅游局)
5、大力推进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深化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经营业绩考核办法, 规范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积极研究相关政策,解决好部分国有、集体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国资办)、县发改局、县人劳社保局、各相关部门〕
(二)加快社会领域的体制改革,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6、加快推进教育卫生体制改革。继续加大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着力构建城乡教育资源均衡化发展的体制机制。深入实施教育质量提升行动,创建通过省级教育强县。推进职业高中教育课程改革,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劳社保局)积极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体制改革。探索建立药品集中采购制度。(责任单位:县卫生局、县财政局、县人劳社保局、县发改局)
7、深化促进就业体制改革。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健全政策、登记、市场、服务、管理“五统一”的城乡统筹就业制度。建立大学生、下山移民、回乡农民创业实习基地和扶持机制,积极做好城镇“零就业家庭”、农村低保家庭、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服务工作。(责任单位:县人劳社保局、县农办、团县委)
8、加快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五费合征”的社会保险征缴管理机制。积极探索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规范完善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继续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机制创新,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责任单位:县人劳社保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建立健全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和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和规范经济适用房制度,进一步健全保障性住房制度。(责任单位:县建设局、县住房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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