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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对殡葬机构等窗口单位民主评议行风的通知


  (三)评议和抽查阶段(8月21日至8月30日)。各区县民政局评议小组通过听取情况介绍、实地察看、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民意测评、受理举报投诉、明查暗访等多种形式,对被评议的窗口单位进行行风评议。

  市民政局监察室会同有关业务处室对被评议的单位进行抽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有关要求

  (一)抽评单位主要采取由被评议区县、街道(乡镇)民政部门推荐和随机抽样的办法确定,其中随机抽样不少于三分之一的比例。

  (二)区县民政局对今年纳入评议范围的本级直属窗口单位的评议面要达到100%。对区县、街道(乡镇)被评议单位的评议抽查不少于总数30%。

  (三)认真组织填写调查表。在组织评议过程中,认真填写“民政基层窗口单位行风建设情况调查表”。对回收的调查表,要认真做好汇总、分析,注意评议成果的运用。

  (四)切实做好纠建整改。对评议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各单位要认真研究分析,提出整改意见,制订整改措施,及时纠正问题,建立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并采取适当的形式向群众反馈。

  (五)认真做好总结报告工作。评议工作结束后,各区县民政局要及时进行评议情况总结(包括:今年评议行风活动基本情况、主要经验和做法、取得的主要成效、评议结果、相关统计数据、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工作建议等)。并将评议工作情况(包括评议结果汇总)一式二份报市民政局监察室。

  特此通知。

  二○○九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殡葬服务机构、街道(乡镇)养老机构、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行风建设调

  殡葬服务机构行风建设调查表

  单位名称:                 2009年  月  日

项目

内   容

评   价

满意

基本满意

部分满意

不满意

依法行政情况

贯彻执行《殡葬管理条例

 

 

 

 

移风易俗、破除迷信

 

 

 

 

革除殡葬陋俗,推进殡葬改革

 

 

 

 

按规定项目和标准收费

 

 

 

 

规章制度健全,落实

 

 

 

 

政务公开

公开殡葬政策法规

 

 

 

 

公开接尸、取灰、安葬等业务办理时间

 

 

 

 

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

 

 

 

 

公开工作制度

 

 

 

 

设立群众意见箱或投诉电话

 

 

 

 

服务质量

殡葬场所整洁,丧葬设施、设备合格

 

 

 

 

遵守操作规程,工作秩序井然

 

 

 

 

遗体接运等服务工作文明、规范

 

 

 

 

出售丧葬用品质量

 

 

 

 

无“冷、硬、拖、卡”现象

 

 

 

 

坚持“服务第一、丧属至上”宗旨

 

 

 

 

主动征求丧葬意见,整改措施落实

 

 

 

 

工作人员素质

作风优良,恪守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强

 

 

 

 

着装整洁,用语规范,不使用忌语

 

 

 

 

举止文明,服务周到,态度热情

 

 

 

 

经过培训,业务熟练

 

 

 

 

自觉遵守工作纪律

 

 

 

 

廉洁从政

不强卖、搭售丧葬用品

 

 

 

 

不违法经营

 

 

 

 

无索贿、受贿、收受“红包”现象

 

 

 

 

行风状况综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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