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优化消费环境。继续规范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和景区各种服务项目收费,降低质价不符、定价偏高的门票价格和景区内交通运输服务价格,逐步推行一票制,督促落实公益性公园免门票开放或实行免门票开放日制度,完善旅游价格协调制度,对省管以下门票价格实行调价备案制度。继续规范铁路、民航延伸服务收费。根据燃油价格变动情况,适时启动公路客运油价运价联动机制。严格电信资费审批和备案管理,落实国家取消网内网间差别定价的政策。清理规范邮政延伸服务收费。整顿规范食盐包装加价行为。
四、完善农产品和农资价格政策
12.稳定化肥等农资价格。继续加强化肥价格监管,配合国家完善化肥价格形成机制和建立化肥、柴油等农资价格与农资综合直补标准联动机制,落实国家支持化肥生产流通的价格优惠政策以及相关价格政策。
13.扩大绿色通道实施范围。扩大绿色通道实施范围,所有收费公路对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减轻农产品流通和销售环节的负担。
五、继续做好民生价格工作
14.规范教育、有线电视收费行为。研究制定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规范收费行为。稳定各级各类学校学费、住宿费标准。研究制定高校学年制收费改学分制收费的政策,并在具备条件的高校逐步推行。规范电大学费、住宿费收费项目和标准。继续理顺课本价格,降低豪华版教材价格,研究促进义务教育阶段课本循环使用的价格政策。规范有线电视服务收费,保障群众基本收视需要。
15.推进医药价格改革。规范医疗服务项目,及时制定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落实对常见病、多发病实行单病种收费的价格管理措施。加强医疗器械购销价格调查,落实取消医疗机构对植(介)入类医疗器械及一次性卫生材料加价3-5%的政策。进一步降低虚高的药品价格,理顺农村合作医疗和城市社区基本药品价格,调整部分医院自制制剂药品价格。
16.改进房地产价格与收费监管。做好城镇国有土地基准地价更新工作。进一步完善和强化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严格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和廉租住房租金审核。推进商品房销售价格的成本审核认证工作,完善对商品住房销售价格行为的规范与管理。清理整顿涉及住房的建设项目收费,全面推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交费登记卡》制度。整顿房地产交易价格秩序,推行住房销售明码标价制度。建立房地产市场与价格定期分析报告制度,公布有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