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继续加快标准化基地建设。大力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和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进一步规范生产行为,实现瓜菜、果、食用菌生产的标准化、产品的优质化。
2.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禁用高毒有机磷农药的行为,严肃查处生产经营假劣农药和无证生产、一证多用、套用或冒用农药登记证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农药使用的培训和指导,引导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农药。
3.加强对农产品药残的检测监督。进一步健全完善例行检测制度,定期对全市瓜菜、果、食用菌等重点农产品进行监督。
4.加大“三品”标识管理。开展针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专项整治,严厉查处非标生产行为,严厉打击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整顿水产品质量安全。通过整顿,使符合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发证条件的苗种场持证率达到100%,杜绝在水产苗种繁育过程中违法使用禁用药物,对监督抽查发现的阳性样品生产单位执法查处率达到100%。
1.开展全市水产苗种专项整治行动,严禁不合格苗种进入养殖生产环节,实行全面检查与重点企业、产品抽查相结合,加大对检出阳性样品生产企业的追溯力度。
2.加强对产品药残和投入品的监管。围绕影响水产品质量安全的水产苗种、工业化和池塘养殖产品三个重点,加强对硝基呋喃、氯霉素、孔雀石绿等禁用药物药残的监控。
3.开展无公害水产品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快无公害水产品认证工作步伐。
(四)整顿畜产品质量安全。推行规范化生产,加大抽检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行为。通过整顿,使生鲜乳中三聚氰胺抽检合格率达到100%,饲料产品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兽药产品合格率提高15个百分点,畜产品中兽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无公害畜产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杜绝在生鲜乳和饲料中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行为。
1.生鲜乳整治重点。突出奶牛主产区、事故多发区、县(市区)际交界区等重点地区,把奶站收购经营主体转换、推行标准化技术规范、加快收购经营许可证发放、查处违法添加三聚氰胺等非食用物质等工作摆在突出位置。
2.饲料整治重点。突出蛋白饲料原料主产地、非法使用违禁添加物重发区饲料企业和养殖场户,把蛋白原料、自配料和非蛋白氮及其类似物、三聚氰胺、瘦肉精的查处放在突出位置。
3.兽药及兽药残留整治重点。突出生猪、家禽等集中产区,针对禁用、未批准的兽药及兽药残留监测合格率较低的猪肉、禽肉、蜂产品,重点整治兽药生产经销企业和畜禽养殖使用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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