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有色、机械、建材、纺织、轻工、烟草、通信、文化、旅游、教育、卫生、粮食、人防等各个行业领域,都要结合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明确治理内容。
(三)认真开展“抓责任”工作,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
贯彻落实鲁发〔2008〕17号文件,抓好“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各个层面、各个环节的责任落实,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无缝隙、网格化工作责任体系。加强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的理念,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强化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增强安全意识。
1.深入贯彻鲁发〔2008〕17号文件,落实各项工作责任。认真贯彻执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贯彻实施鲁发〔2008〕17号文件工作任务分工方案》(鲁办发〔2009〕4号),建立起“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各县(市、区)政府和所有承担分工任务的部门,要制定落实细则,层层落实工作任务。
2.抓好事故控制指标的分解落实,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各县(市、区)政府、市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与市政府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各县(市、区)和市有关部门要把各项工作任务和事故控制指标,层层分解和落实到基层各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重点企业。各级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要严格控制指标进度,并把指标进度量化到每一个月、每一个季度进行控制。凡是事故多发、事故指标超过控制进度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分析事故多发原因,总结规律,举一反三,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
3.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系列宣传教育,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的理念,增强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认真做好《
安全生产法》和《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宣传,增强安全法制意识。组织开展好6月份第八个“安全生产月”集中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促使广大职工群众增强安全生产意识,自觉遵章守纪。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采取的重大举措,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进一步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示范活动,总结典型,推广经验。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制度,公布生产安全事故企业“黑名单”、事故查处情况,加强安全生产舆论监督。开展安全生产诚信企业创建活动,推动企业安全诚信建设,在企业经营管理者中倡导树立安全诚信意识和安全道德观念,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开展安全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城市安全社区建设,积极探索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下的农村安全社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