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点内容
主要是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使“三违”现象明显减少,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得到进一步深化。重点对以下问题进行治理:
(1)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2)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完好率不达标及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
(3)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5)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订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6)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等经济政策落实不到位的;
(7)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8)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9)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监督检查不到位、安全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格的;
(10) 安全隐患治理不到位的。
2.“治违”工作责任分工
“治违”工作由各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具体落实。市直部门分工如下:
(1) 危险化学品:重点治理化工企业布局不合理的问题,制定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对于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规定的化工企业,要搬迁到化工园区;加强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抓好化工建设项目试生产环节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试生产前和试生产过程中的各项安全措施;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使用安全可靠的新工艺、新装备,推进高危险工艺企业安装自动控制或安全联锁装置;治理“三违”现象和事故隐患,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化工安全生产41条禁令,对特种设备要依法进行检测、检验。(牵头部门:市安监局)
(2)非煤矿山:治理供电系统隐患,设备漏电、接地等保护系统可靠;治理无作业规程进行采掘,严格劳动用工管理,严禁层层转包。(牵头部门:市国土资源局)
(3)道路交通:以遏制较大以上道路事故为重点,严格查处超速、超员、超载、非客运车辆违法载客、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等活动,加强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实施“安保工程”,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和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等。(牵头部门:市公安局)
加强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营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和客运站的安全监管;开展道路运输企业安全评估;加大汽车行驶记录仪安装使用和市、县两级监控平台建设的力度;(牵头部门:市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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