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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道路交通、水运、铁路等交通运输企业和农机、水利等企业单位;
  3.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网吧、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
  4.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5.建设工程项目及设施;
  6.易受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居民区和场所;
  7.2008年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企业、单位;
  8.2006年以来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
  三、重点内容和责任分工
  (一)开展“打非”工作,推进安全生产执法行动
  1.重点内容
  主要是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规范安全生产经营秩序,重点对下列行为依法进行打击或查处:
  (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3)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4)瞒报事故的;
  (5)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6)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7)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8)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打非”重点领域及责任分工
  “打非”工作由各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具体落实。重点领域“打非”工作分工如下:
  (1)危险化学品领域的“打非”工作由安监部门牵头;
  (2)道路交通领域的“打非”工作由公安部门牵头;
  (3)烟花爆竹及民爆器材领域的“打非”工作由公安部门牵头;
  (4)消防领域的“打非”工作由公安消防部门牵头;
  (3)工商企业“打非”工作由经贸部门牵头;
  (4)建设与城市管理领域的“打非”工作由建设部门牵头;
  (5)特种设备“打非”工作由质监部门牵头;
  (6)职业安全卫生领域“打非”工作由卫生部门牵头;
  (7)教育系统“打非”工作由教育部门牵头;
  (8)水上交通(运输)领域的“打非”工作由交通部门牵头;
  (9)非煤矿山领域的“打非”工作由国土资源部门牵头。
  其它文化、旅游、粮食、人防等各个部门也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本行业、本领域的“打非”工作。
  (二)认真开展“治违”工作,推进安全生产治理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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