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聊政办发〔2009〕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全市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全市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
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09〕27号)精神,结合我市开展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春夏秋冬四大战役,市政府确定在全市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以下简称“三项行动”)全面深入实施。为此,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发展”的理念,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鲁发〔2008〕17号),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春夏秋冬四大战役和“打非、治违、抓责任”为主线,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着力解决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问题,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制秩序;深化安全生产治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全面排查治理重点行业领域的事故隐患和“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职工安全技能。通过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三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努力推动安全标准化活动,全面提升我市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减少事故总量,遏制较大事故,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重点范围
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三项行动”的对象范围是,全市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包括:
1.非煤矿山、尾矿库、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物品、冶金、有色、石油、电力等工矿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