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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局部调整湖里区原禾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局部调整湖里区原禾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厦府〔2009〕198号)


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关于湖边水库片区市政共同沟一期工程环岛干道(墩上--仙岳路段)等2个建设项目拟修改湖里区原禾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厦国土房〔2009〕215号)文收悉。根据《土地管理法》和《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工作的通知》(闽国土资文〔2006〕115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湖边水库片区市政共同沟一期工程、环岛干道(墩上--仙岳路段)等2个建设项目使用岛内小型水利设施预留的规划建设用地指标0.5636公顷,并调整湖里区原禾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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