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明显改善。知识产权执法队伍健全,盗版、假冒等侵权行为明显减少,维权成本下降。
4.知识产权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制定出台《聊城市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规定》等一系列政策。建立科学、完整的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制度,在政府出台的发展产业、调整结构、推动创新、鼓励创业、吸引人才等政策中体现知识产权内容。到2015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具有地方特色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
三、战略重点
(一)知识产权的宣传培训与人才培养
1.加强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在公众中开展知识产权法律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形成尊重知识、保护知识产权良好氛围;同时加强对外合作与交流的宣传,树立我市的良好形象。
2.加强培训。通过高校进修,举办培训班、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各级各类人员的培训,提高各级行政领导和企事业单位领导对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和对知识产权制度的运用能力;提高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和企业工作者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能力。各级党校和行政院校要逐步将知识产权作为各级领导和公务员培训的必修内容,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要将知识产权纳入职工培训计划内容。
3.加快人才培养。人才培养坚持自主培养与引进相结合、学校培养与社会培养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教育资源,在全市各大院校开设知识产权课程和讲座,使知识产权进校园、上教材。在中小学生开展鼓励发明创造、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的教育,使知识产权教育早期化、系统化、规范化,制订专门计划,定期选送人员进行培训深造,培养一批专业基础好的管理人才、熟悉国内国际规则的复合型人才、具有知识产权专业知识的攻关人才。
(二)知识产权机构与制度建设
1.行政管理机构与制度建设。要理顺关系,健全机构,完善管理职能,落实管理制度。
2.企事业单位机构与制度建设。大专院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制度。
3.中介服务机构建设。鼓励支持专业技术人员依法建立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积极引进、培养具有国际知识产权代理能力的高级专业人才,开展涉外专利、商标代理服务。各县(市、区)要创造条件,逐步建立和完善能够从事专利、商标、版权、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检索、咨询、代理、转让的服务机构。
(三)知识产权创造与技术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