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物价局关于西北师大附中“国际高中实验班”收费标准的通知
(甘价费〔2009〕82号)
西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你校《关于核准西北师大附中“国际高中实验班”收费标准的请示》(西师附〔2009〕3号)收悉。根据收费标准试行情况,现将西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国际高中实验班”收费标准及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西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招收的“国际高中实验班”学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不超过5万元人民币。
二、上述收费标准仅限于招收的“国际高中实验班”学生,学校开学时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收费。高二以后若升入本校普通高中班学习时,学费收费标准按本校普通高中收费标准执行。
三、其他正常招收的学生及在校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按本文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除书费、住宿费外,不得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书费按定价或实际购价收取,不得加收任何费用。
四、学校应加强对教学和收费工作的管理,严格按规定施教。及时到省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亮证收费。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政策,要在收费场所的醒目位置和校园网公示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接受学生和社会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