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甘肃省治金高级技术学院高级技工班学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甘价费〔2009〕114号)
省经济委员会:
你委《关于核定甘肃省冶金高级技术学院高级技工(技师)收费标准的函》(甘经函〔2009〕29号)收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甘肃省冶金高级技术学院高级技工班学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甘价费〔2008〕268号)试行期已满,根据试行情况, 经研究,现将甘肃省冶金高级技术学院高级技工班学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级技工班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中级技工班学费仍按每生每学年2300元标准执行。
二、高级技工班学费收入应用于办学支出,弥补教育经费不足,不得挪作他用。学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收费收入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
三、收费单位要严格执行所定标准,按规定到指定的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收费时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事业性收费票据。并主动接受价格、财政部门的监督。执行中对交费确有困难的学生应适当减免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