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
(二十四)繁荣发展农村文化事业。搞好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文化室、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建设,尽快形成完备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到2010年,基本实现县有文化馆、图书馆,乡镇有综合文化站,行政村有文化大院。建立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长效机制,扶持农村题材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开展农民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文化活动,支持农民兴办演出团体和其他文化团体,引导城市文化机构到农村拓展服务。广泛开展文明村镇、文明集市、文明户、志愿服务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倡导农民崇尚科学、诚信守法、抵制迷信、移风易俗,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养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加强农村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发展农村体育事业,开展农村体育和农民健身活动,提高农民健康水平。
(二十五)大力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免费政策和经费保障机制,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实施农村中小学“二热一通一改”工程(农村中小学学生喝上热水、吃上热饭,教室通上暖气,改造农村中小学厕所),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普及农村高中阶段教育,重点加快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2009年起对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实行免费。继续实施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农民技能提升计划、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和乡村公益型岗位人才培养工程,建立政府出资、社会培训、农民自主选择的技能培训机制,5年内使所有适龄农民掌握1-2项专业技能。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第一线工作,对到农村履行服务期的毕业生代偿学费和助学贷款,在研究生招录和教师选聘时优先。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农村教师工资待遇和工作条件,促进城乡教师合理流动。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2012年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到90%以上。积极发展农村特殊教育、继续教育。
(二十六)积极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提高筹资标准和财政补助水平。逐步提高农民医疗费报销比例,最大限度地惠及参合农民。建立健全农村三级医疗服务网络,重点办好县级医院并在每个乡镇办好一所卫生院,支持村卫生室建设。深化卫生管理体制改革,大力推行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建立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与乡镇卫生院人才、技术、资源共享合作机制,落实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制度,加强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业务指导。加强农村药品配送和监管。积极发展中医药服务。加强农村妇幼保健,逐步推行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定向免费培养培训农村卫生人才。坚持预防为主,扩大农村免费公共卫生服务和免费免疫范围,加大地方病、传染病及人畜共患病防治力度。到2020年,农村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达到95%以上。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有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